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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影视投资 发布时间:2024-03-30 03:40:18


  镇雄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19日,为镇雄县属国有企业镇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三级子公司,主要开展物业管理、城市停车场运营、污水处理设备运营、城市广告运营等业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形象气质佳,拥有非常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相关知识和业务能力,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招聘计划表》对年龄和学历有特别的条件的,从其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黑涉恶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察及体检、资格复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来进行。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要的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文件命名:岗位名称+姓名);

  (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只接受网络报名,不接受电话、现场投递或邮寄材料报名;

  ① 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扫描件;

  ④ 证明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及其他自荐材料(如执业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扫描件;

  (4)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材料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报名不合格;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写不全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招聘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个人隐私信息不正确或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上应聘人员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所有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6)报名资格初审:公司依据应聘人员报名材料,根据公告报名条件及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满足公告报名条件及应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合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初审结果将在镇雄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和镇雄城投物业公司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相关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工作上的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85%;

  (2)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必要时以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85%+加分(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注:同时满足多种加分项的可累计,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同一类型加分项的只取最高级别加分项加分。

  1.综合成绩及考察对象将在镇雄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和镇雄城投物业公司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反映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察资格;

  2.根据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考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间为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查询聘用人员是否有犯罪记录、违法乱纪行为或其他不良记录。岗位需进行体能测试的,由公司组织体能测试,测试通过方视为考察合格。考察中若发现存在虚假、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合格的考察人选到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具体检合格证明。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因考察人选弃权产生职位空缺的,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及体检,若无适合人选,则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复审将以短信方式通知,考察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要求时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学历认证报告、职业资格(职称)证、体检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完成资格复审。

  考察及体检合格的考察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镇雄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和镇雄城投物业公司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企业要求准备入职所需要的材料,签订劳务合同。若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者不能提供入职材料的原则上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薪酬待遇: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由集团按相关规定为其购买“五险一金”,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称补贴+持证补贴+学历补贴+五险一金+绩效工资”等构成;

  4.若聘用过程中发现聘用人员提供虚假身份、业绩、资质、廉洁从业等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1.招聘过程中,特别是面试、体检和考察、资格审核检查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有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资格审核检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

  2.应聘人员一定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问题导致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集团公司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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